|
家庭系統理論認為每個家庭都是「一個完整體」(whole),以其獨特的結構、規則和目標來運作;每個家庭也都是一個系統(system),由一群互異與互賴的分子組成,依著每個家庭的動力歷程來面對種種難題,以維持家庭的平衡。家庭系統將家庭有關的部分,組合成為一個系統,包括幾個重要概念:家庭成員、成員角色、權力分配、互動關係、家庭規則、家庭與外在環境互動…等。在家庭系統中,任何一個要素的改變,都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另一個要素與其之關係,同時也影響整個家庭的運作與平衡狀態。
為了紓解家庭不平衡所帶來的緊張與壓力,家庭會做某些改變來達成系統的再平衡。在家庭系統包含四各主要次系統,分別為夫妻次系統、親子次系統、手足次系統與最小的次系統-個人。夫妻是家庭系統最基本的次系統,夫妻關係的改變或失功能,不僅將造成家庭結構的改變,也會連帶影響整個家庭。夫妻之間的改變,無論是離婚、分居、遺棄、或死亡,所帶來的衝突、緊張、壓力,將造成家庭體系的不穩定。
家庭系統也是一個有規則管理的系統。家庭規則是家庭系統的價值呈現,每個家庭成員都必須學習什麼是被允許和期待的,同時也是建構和維持家庭關係的公式。家庭規則通常包括描述性與指示性兩種型態。指示性的規則是:指導成員什麼可以做,什麼不可以做。在健全和開放的家庭中,規則的建立有助於維持家庭的次序與穩定,同時也允許規則在變動的環境中改變。相反的,封閉的家庭系統,不僅家庭關係結構僵化,在管教子女的規則與溝通的運作,也顯得固著和缺乏彈性。
家庭系統的意義:家庭好比是一個系統,將各個與家庭有關的部分,組合成一個系統,這些組成份子包括家庭成員、家庭互動型態、家庭規則、關係結構、溝通方法與態度…等等,其中某部分的改變,都將不可避免地會牽動另一部分與其之關係,同時也影響了整個家庭系統的運作與平衡狀態;一旦因不平衡而帶來緊張與壓力時,家庭會做某些改變(例如:家庭失功能的形成、家庭成員行為的偏差),來達到系統的再平衡,所以家庭系統最終都會發展一套獨特的家庭規則、權力架構、互動型態及解決問題的模式。
家庭系統中的分化是重視家庭中成員的互動,必須藉由一個互動方式來維持一個平衡狀態,當有外在壓力或是家庭成員的改變時,此平衡狀態會受到挑戰而使家中焦慮升高,此時,家庭發展出對於人際親密性與個別性的容忍度,可重新調整彼此的人際距離,使得系統達到新的平衡狀態。而Seiffge-Krenke(1999)的研究發現:親子之間的情感溝通對子女的情緒適應有關,此外,研究結果也指出家庭系統分化的程度會影響個體在情緒處理、人際溝通以及人際情緒界限等方面的適應。所以,個人是成長在家庭的脈絡中,家人的情緒、思考都互有關聯,如果父母能提供一個溫暖的情緒聯結環境,子女較能培養其情緒表達及管理的能力,因此,家庭系統分化的程度與個人在情緒處理、覺察、人際界限及溝通等方面的適應密切相關。
所以,個人是成長在家庭的脈絡中,整個家庭的互動狀況會影響個人的發展,個人的行為也會影響整個家庭的運作。而家庭系統分化即是從整體、寬廣的觀點看個體在家庭脈絡中與家人的互動狀況。
家庭系統可以問卷調查方式來探討北屯區的家庭狀況。本系統以家庭型態、家庭結構、家庭一般平均子女數、家庭管教態度(價值觀、規範)來進行探討。
家庭型態
隨時代變遷,家庭型態一直改變中,且家庭的組成型態愈驅複雜,在傳統社會,家庭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單位,有生育、教育、生產、照護、養老、娛樂、自衛等多種的功能與任務;有家萬事足,有家才能夠滿足人生的基本需要。也因為家庭需要提供這麼多種的功能,所以才會希望多子多孫,構成家庭的成員愈多愈好,人丁興旺就成為家長的根本願望。事實上也只有戶量大、人口多才能提供生產的勞動力,創造財富;才能充分分工,滿足生活上的需要;也才能互助合作,團結奮鬥,提高家庭的聲望,贏得地位與尊敬。由於社會的變遷,子女數目減少,戶口快速分裂,工作場所與居住場所分離,使戶量急速縮小。大家庭幾乎消滅,核心家庭雖仍居主流,但所占比率也大幅減少,單親家庭、隔代家庭、同性家庭,尤其是單身家庭等所占比率陡然增加。這種人口結構與家庭組合的改變,使戶量變得愈來愈小。家庭型態簡單分類如下:
(1)大家庭:許多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同住在一起。
(2)小家庭《核心家庭》:由一對夫妻與其未婚子女所組成,是目前台灣最主要的家庭型態。(3)折衷家庭《三代家庭》:由一對夫妻及其父母,與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所組成。
(4)單親家庭:只有父親或母親的家庭。
2.家庭結構(權力分配,角色)
依Friedman家庭內在結構的四個基本要素:(A)角色結構(B)家庭發展階段(C)家庭功能狀態(D)家庭內在資源。權力指人們想要運用實際上或潛在性的能力,去控制、影響或改變他人行為。家庭權力的展現,通常與支配、影響力、作決策及權威等字眼同屬性。權力的評估分為三層面:
(1)家庭權力的來源:會影響家人的關係、婚姻滿意度及家庭穩定性。分為傳統權威型、工具權威型、分享權威型。
(2)權力的結果:指最後決策者,決定者。
(3)權力決策的過程:家庭的決定形成,可以瞭解家人互動關係與成員對事情的參與程度。
決策的過程分為意見一致、讓步妥協、聽天由命。
角色結構,角色指個人因所處的情境或職業,而必須執行的行為以滿足自己或別人期待
,角色分為正式與非正式角色。
3.家庭平均子女數
4.家庭態度(價值觀、規範):家庭價值觀引導家庭常規或習慣。當一個家庭非常重視健康時,他們就會在日常生活中落實促進健康或預防疾病行為,如養成定期運動好習慣。家庭成員的價值觀經常引發其醫療決策的決定,如家庭成員生病時,究竟看要選擇西醫、中醫或傳統療法決定。家庭決策過程採權威方式,民主方式,放任方式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