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史工作室 - 社區的保姆 - 行腳產婆-施櫻柳

施櫻柳,鹿港人,日據時代唸了六年小學後,即進入高等科中學,之後參加台中產婆講習所一年訓練,接著在鹿港婦產科醫院工作三年,於民國四十七考上衛生所職務,被分派至台中北屯衛生所擔任公職助產士,共二十五個年頭。

單位中當時任公職護士只有三位,因此必須三天執一次夜班,遇半夜有人生產,就得前往案家中協助接生,加班費為十元,第二天仍須繼續上班,不能休息。替案家接生,除了付擔當時三十元之材料費外,一切免費,從接生至產後照護每位產婦平均訪視二至三次。大坑地區屬山坡地形,人口較稀疏到處皆竹林、田地。山區未開墾之時到處都是石頭路,雖然有家屬領路,但因路程中坡度太高,腳踏車都無法行進,只得靠雙腳走至案家,不論是碎石子路、山路、田埂,皆須前往,很辛苦!至今退休了,想到走路就害怕!不太想再多走一點點路。

一個颱風夜裡,一位舊社區公所幹事之媳婦難產,因刮風下雨,無法騎腳踏車,便從北屯圓環走路至案家,沿途經過舊社吊橋、田間泥巴路,腳常踩入爛泥巴中,從泥巴中拔起一腳,拿起鞋子,再踩另一腳,真叫舉步維艱,一步步到達目的時,已一個多時辰且全身溼透!產婦之先生一見產婆來,即形容「好像在地獄中看見觀音!」嬰兒的腳先出來,致使難產,雖然已胎死腹中,家屬仍要求將臍帶與胎盤剪斷,表示下一胎才不會又是難產。有一次半夜至案家接生,必須經過一大片墳墓區,墓區小路雜草叢生,自己非常膽小,一路眼睛只敢盯著領路家屬的臀部,目不斜視,才安然抵達案家,當時的心悸至今仍深刻心頭。

曾經處理許多不順遂的情況,如一到案家發現產婦之胎水,已流滿地,接生後發現為無腦殼的小孩;亦曾接生許多畸型兒,有眼在中間的獨眼兒、沒眼、耳卻只有嘴巴一個洞的嬰兒,這些狀況都是死產,當有難產狀況時則建議家屬將產婦送至市區婦產科處理。評估有畸型兒之產婦,在懷孕初期常有亂服成藥之習慣。早期民眾教育程度較低,知識水準不高,擔任公共衛生護士比較辛苦。當時政府經費很少,推動預防保健的知識,更是不容易!必須親自到民眾家中找小孩施打預防注射,記得有一位媽媽見到護士身影,知道要替小孩打針,馬上抱走小孩躲起來。民國七十三年以後,才開始以郵寄通知民眾前往衛生所接受預防注射。雖身為公職助產婆,仍要負責預防注射、身體檢查、產前產後訪視等其他業務,相當忙碌。公職護士比一般主婦更少時間顧小孩,自己育有三男三女,又沒有公婆可以協助,上班忙碌時,只能由老大負責照顧幼小弟妹,每天必須一大早起來,煮好一家人的早、午餐,才能去上班。民國六十五年,丈夫因高血壓,於五十多歲即死亡,當時先生死亡才第二天,仍有民眾到家裡來要求去案家接生,告知自己為喪家不利於案家,家屬仍然不避誨,堅持要求為其家眷接生,心中雖悲傷仍要為民眾服務!月薪從一開始每個月三百二十元,至退休時也只有九千多元。自己的薪水,除了養六個小孩之外,還努力存錢買了現在住的房舍,同事間都說我是一位能精打細算的人,要存錢,我是一位很好的老師!退休至今二十年,目前只靠退休本金之十八分優惠存款之利息養老,雖然每個月僅有一萬多元的利息,但自己省吃檢用,應也足夠!至今回想起來,當時工作雖然很辛苦,但能為大眾服務,仍感覺很有意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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